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
章程
第一章 性质
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为中国美术批评家自由联合组织的民间学术会议。
第二章 宗旨
致力于中国美术批评的学术建设,促进批评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出美术批评新人,关注和推进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
第三章 工作原则
年会工作秉承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组织委员会
年会组织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活力,年会组委会以第一届年会已被确认的首届组委会为基础,每年从学术委员中更替2名,由组委会讨论确定。
组委会设主任一名,即轮值主席,由组委会中学术委员担任,不得连任。设常务副主任一名,由年会长期出资机构指定。
组委会主任是工作职务而非荣誉职务,必须具有完成该年度年会组织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条件。
组委会主任即为该年度中国美术批评家文集及相关出版物的主编,并负责约请年会学术研讨会主持人。
组委会根据情况,可邀请当届年会承办方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批评家联系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委员。
组委会秘书处为长期主办单位和出资机构组建的常设机构。秘书长由组委会确认。
第五章 学术委员
不专设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为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核心与会成员。
学术委员有年会发言权、文集发表权和年会事宜表决权,并对年会评选活动有提名权。学术委员连续两年提名时弃权,即为自动放弃学术委员资格。
学术委员有批评年会工作的权利,有退出年会的权利。也可以采取两年不参与年会活动的方式自然放弃学术委员资格。
新增学术委员由两名学术委员书面推荐,组委会提名,由年度与会学术委员表决(半数以上含半数)通过,由组委会正式聘请。
第六章 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评选规则评选出该年度的常设奖项。
评委会成员由组委会在学术委员中聘请,评委民主选出评委会主任。组委会除轮值主席外不参加评委会,轮值主席进入评委会但不担任评委会主任。
评委不连任。
当年评委不再有提名权。
第七章 年度会议
在政府、企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支持下,每年召开一次中国美术批评家年会,出版中国美术批评家文集、文献及相关出版物,
出席年会人选除邀请学术委员外,可由组委会邀请海内外批评家、艺术媒体、艺术院校及其他艺术机构人士参加。
每届年会由组委会主任向年会作工作汇报。
每届年会由组委会主任在学术委员中聘请学术研讨会主持人1---3名,并共同商定研讨主题。
第八章 资金
年会由宋庄当代文化专项基金提供长年资金保障。年会接受资金资助,其资助资金由宋庄当代文化基金统一管理,其资金不足部分由宋庄当代文化基金补足。
2007年12月20日起草
2008年1月6日修定
2008年4月20日组委会通过